企业等级: | 普通会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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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效婚姻
都嘉律师: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的***婚姻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(1)重婚的;
(2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;
(3)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***的;
(4)未到法定婚龄的。需要注意的是,此处的“未达到法定婚龄”是指有关部门确认婚姻关系的当时,农村离婚律师,婚姻当事 人仍未达到法定婚龄。双方在结婚时实际年龄低于法定婚龄,确认时已达到法定婚龄的,离婚孩子,不能认定为婚姻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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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撤销婚姻的主体
都嘉律师:婚姻撤销的请求权主体,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,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此权利,哪怕是受胁迫者的父母。法律在赋予受胁迫一方当事人撤销请求权的同时,也允许当事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放弃该权利。只要当事人不主张其婚姻无效,其他人没有权利代其申请。这一制度旨在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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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事实婚姻
都嘉律师:事实婚姻通常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,未经婚姻登记,而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,群众亦认为是夫妻关系的***结合。我国婚姻法对待事实婚姻的态度是: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。认定为事实婚姻的,当事人之间成立夫妻关系;但是,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没有办理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,不再成立事实婚姻,若不补办结婚登记,则一律按同居关系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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